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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2019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及下达补助资金

2019-09-17 通知公告 加入收藏
为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精神,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《关于开
各有关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:
 为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精神,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农业〔2019〕15号),经县(市、区)申请、设区市推荐、建设方案评审、现场答辩、实地核查等公开竞争选拔程序并公示,现批准建设南京市六合区等1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,并下达每个园区第一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深刻认识建设意义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
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(以下简称示范园)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践行新发展理念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,是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创新农民增收机制的重要载体。列入建设名单的县(市、区)要按照通知要求,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示范园建设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园建设的重大事项,及时解决示范园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示范园所在地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、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跟踪监管,坚决杜绝“重申报、轻管理”等现象。
二、准确把握建设目标,认真完善建设方案
各有关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要按照“打造更高标准、更高水平现代农业发展平台”的要求,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,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,聚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,促进现代生产要素集聚,推进适度规模经营。示范园建设要将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摆在重要位置,通过就业带动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,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增收,让小农户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分享示范园建设成果。示范园建设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相结合。要明确功能定位、建设思路、支持政策、运营机制、保障措施等,抓紧完善示范园建设方案(建设期原则上3年),于9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备案。
三、规范使用财政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
省级财政对列入示范园建设的县(市、区)今年安排2000万元。各示范园要合理制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,示范园所在地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、财政部门负责审核,并作为建设方案的重要内容,经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。奖补资金使用坚持突出重点、集中使用原则,重点用于示范园内服务于产业的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,适当支持能够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主体。要积极通过PPP、政府购买服务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结合农业信贷担保体系,引导和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示范园建设。奖补资金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,不得用于建设示范园的楼堂馆所,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。要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,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,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四、加强建设绩效评价,严格奖优汰劣管理机制
依据能进能退、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,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将对示范园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评价,对建设成效显著、辐射带动作用明显、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的示范园,继续给予奖补支持,对达到标准的将授牌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”。对建设进度缓慢、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、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示范园,将采取通报、限期整改、核减或收回省级奖补资金,直至撤销其建设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”资格的处理措施。
附件:1.2019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名单
      2.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补助资金分配表


江苏省农业农村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江苏省财政厅
2019年8月22日 




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           2019年8月29日印发
 



附件1:
2019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名单
1、南京市六合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2、沛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3、新沂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4、常州市新北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5、昆山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6、海门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7、东海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8、涟水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9、盐城市大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10、滨海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 
11、宝应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




附件2:
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补助资金分配表
单位:万元
序号 地区 金额 备注
合计 22000  
1 南京市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2 沛  县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3 新沂市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4 常州市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5 昆山市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6 海门市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7 东海县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8 涟水县 2000 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
9 盐城市 2000 852万元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,列“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”结算科目;1148万元列“213农林水支出”科目。
10 滨海县 2000 列“213农林水支出”科目。
11 宝应县 2000 列“213农林水支出”科目。
来源:厅种植业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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